浙江省水利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水利領域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水利(水電、水務)局、財政局:
為深入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國務院常務會議有關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形成更具競爭力的區域政策體系,擴大有效投資、抓好重大項目等工作部署,加大水利領域專項債券的項目儲備力度,加快補齊水利基礎設施短板,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籌推進水利專項債券項目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擴大專項債資金使用范圍,適度超前開展基礎設施投資;財政部明確專項債將聚焦重點領域、重大項目,農林水利是專項債券重點支持的九大領域之一。水利項目公益性強,發行專項債券要謀劃多功能融合效益,需要黨委政府統籌推進。各級水利部門要把握機遇,對涉及跨行業、跨部門的融合項目主動報請政府層面決策。
二、加強水利專項債券項目的謀劃儲備
專項債券項目納入儲備庫的條件是完成項目收益與融資自求平衡方案評審,基本完成可研審批,取得項目財務評估報告和法律意見書等。對已完成前期準備且有融資需求的項目,各級水利部門要認真對照入庫條件,加快項目前期論證,加強與財政部門的會商,及時與發展改革部門溝通銜接,確保符合申報條件的水利項目均能納入專項債儲備庫;對已入庫項目,各級財政部門根據項目年度實施計劃,予以傾斜支持。
三、充分挖掘水利項目綜合效益
各級水利部門要分類施策,全面分析“十四五”規劃水利項目建設資金需求及缺口情況,對社會效益明顯、群眾期盼、早晚要干的水利基礎設施項目,在前期階段就要樹立系統觀念,統籌謀劃實施,為爭取專項債券打好基礎。
海塘安瀾千億工程。有條件的地方,要深入貫徹生態海堤建設理念,積極爭取上級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資金支持;接軌市政、交通、文旅、農業、海洋等部門對水利項目功能融合的現實需要,加強海塘及岸帶空間綜合利用,因地制宜、探索備塘及塘外資源價值變現機制,挖掘項目收益。
水庫、引調水等具有一定收益來源的重大項目。充分利用供水、發電等穩定收益,通過水價改革、水權交易等方式提高項目收益,增強平衡能力。
干堤加固、骨干排澇、水生態修復等其他重大水利項目。要系統謀劃,加強對水域岸線、砂石料等優質水利資源的利用,發揮項目綜合效益。
農飲水達標提標、幸福河湖建設、病險水庫山塘除險加固等中小型項目。以縣域、流域為單位,采取系統治理、整體謀劃等方式增強項目收益,積極創造申報專項債券的條件。
四、做實項目收益與融資自求平衡方案
各級財政、水利部門要協同謀劃,做好項目現金流預估測算和投入產出效益分析,合理測算專項債券需求,形成一縣一表的專項債券項目需求清單。水利部門要做深做細專項債券申報的各項準備,財政部門指導做好水利項目收益與融資平衡方案,爭取使納入專項債券需求清單的項目盡可能滿足發行條件,確保申報的水利項目成熟可行,做到“項目等資金”。
五、加強專項債券資金的執行管理
各級水利、財政部門要加快已發行專項債券項目的資金執行進度,加大對項目建設的指導力度,壓實債務主體責任和項目單位建設責任,推動新項目盡快開工,在建項目加快實施,加快形成實物工作量和專項債券支付進度。各級水利部門對預算擬安排專項債券資金的水利項目,在債券發行前可向財政部門申請庫款墊付支持建設。省財政廳將積極為符合條件的水利重大項目提供相關支持。
六、加強專項債券使用的指導和激勵
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水利領域專項債券項目儲備和資金使用的政策指導和監督管理。省水利廳將對各地水利項目發行專項債券的典型案例適時總結并全省推廣。專項債券發行情況納入水利工作綜合考核和爭先創優典型案例考評,對水利專項債券落實成效明顯的地區,在省政府評選水利督查激勵對象時予以優先推薦。
編輯: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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