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富營養化初期湖泊(洱海)水污染綜合防治技術及工程示范”項目實施方案綜合論證意見,現將該項目所屬的“流域面源污染處理設備研發及產業化基地建設”課題申報指南(見附件1)和課題申報書格式(見附件2)在環境保護部網站(
www.mep.gov.cn)及水專項網站(nwpcp.mep.gov.cn)上予以發布,申報截止日期為2009年8月30日。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單位的基本條件
(一)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事業單位、內資或內資控股企業等,均可單獨或聯合申報,不接受個人申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政府部門不能承擔課題。
(二)在相關領域達到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具有較強的研發實力和研究團隊,取得了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原則上作為第一承擔單位承擔過國家重大科研項目。
(三)按重大專項經費管理的有關規定,申報單位經費須專款專用,設立單獨賬簿,獨立核算,并保證配套資金及時到位,保障課題研究工作的順利實施。
(四)申報單位可聯合相關優勢單位聯合申請。各參與單位之間專業優勢互補,與牽頭單位能進行良好的溝通與合作。申報單位應對某個課題整體研究內容進行申報,不能只申請課題部分研究內容。
(五)對于涉及產品設備或裝備開發、示范工程建設運行,成果具有較好市場化推廣前景的課題,應以企業為主體申報。
(六)過去2年內沒有不良信用記錄。
二、課題申報負責人基本條件
(一)在相關研究領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較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強;能夠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具有高級技術職稱。
(二)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
(三)同期只能申報承擔1項水專項課題,同時可參加1項。
(四)政府部門公務員原則上不能作為課題負責人。
(五)過去3年內沒有不良信用記錄。
三、申報書及格式
課題申報書內容必須在本課題申報指南(附件1)的范圍之內,并嚴格按照附件2的編制提綱和格式編寫(經費預算應有詳細預算說明,可單獨成冊)。請將課題申報書一式20份(1正19副),電子版光盤2份,于2009年08月30日之前寄至項目承擔單位,以到達當地的郵戳為準。超過截止時間或材料不全的申報無效。
四、聯系方式
1、國家水專項管理辦公室
聯系人:解宇峰 徐成
電 話:010-66556638 010-66556641
2、上海交通大學(項目承擔單位)
聯系人:王欣澤
電 話:021-34203734
郵寄地址: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800號上海交通大學環境學院
郵 編:200240
附件:
2、水專項課題申報書編制提綱與格式要求。
編輯:張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