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辛集市在全市范圍內啟動水污染防治百日會戰,從十個方面全面發力,進一步加快推進水環境質量改善。目標是到今年底,石津干渠南張村斷面水質要達到Ⅲ類,大李橋斷面水質COD≤80mg/L、氨氮≤20mg/L,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將保持穩定。
(一)全面推進工業企業污水達標排放
排查涉水工業企業污水處理設施運行及排放情況,確保污水處理設施穩定達標運行。對超標排放、偷排偷放、故意停運污染治理設施、數據作假的企業,一經查實,一律從嚴處罰,涉及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門嚴懲。
(二)集中改善出境斷面水質
為實現出境斷面水質穩定達標,按照“突出重點、整體推進,齊抓共管、綜合整治”的原則,以經濟開發區、制革區、試炮營制革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及工業路排渠、六前排渠、軍齊—邵村排渠、辛深排渠為重點,強化源頭治理,加大打擊力度,確保出境斷面水質達標。強化排渠監管,對六前排渠、軍齊排渠、辛深排渠、二分干排渠、大李—邵村排渠沿線加強巡查監控,重點路段實行24小時監控,確保不發生垃圾進渠、罐車偷排等環境違法行為。強化重點企業監管,對轄區重點涉水企業污水預處理及污水處理廠加強日常監管,確保企業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轉、達標排放。強化制革區監管,對已開工的企業加強監管,限制生產量,確保污染治理設施穩定運行,達標排放;對停產企業加強監管,未經專家組驗收前,禁止開工生產。強化日常巡查,充分發揮“天眼工程”作用,如發現利用罐車偷運、非法傾倒制革污水等違法行為,及時立案查處。
(三)加快治理城市黑臭水體
按照黑臭水體整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加快治理工業路排渠8.3公里、二分干排渠6.6公里、辛深排渠2.9公里的水體;加快實施城市污水處理廠出口至辛深排渠管網廊道工程、宴城路排渠改造工程。
(四)全力保障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
強化飲用水供水全過程監管,定期監測、檢測和評估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等飲水安全狀況。加強農村飲水工程的水源及水廠水質監測和檢測。做好飲用水水源風險防范,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開展基礎調查與評估,將可能影響水源水質安全的風險源全部列入檔案,實行“一源一案”。
(五)徹底殲滅“十小”污染項目
全面排查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企業,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砷、煉硫、煉油、電鍍、農藥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2016年底前全部取締。
(六)大力提升畜禽養殖綜合整治
加強畜禽養殖污染控制,新建、改建、擴建規?;B殖場(小區)實施雨污分流、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2016年底前完成。
(七)從嚴規范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
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加強對辛集市水處理中心、第二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規范管理,保證在線設施和中控設施正常運行,確保出水水質符合國家《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一級A標準。加大污泥處置力度,做到日產日清,嚴禁非法堆放。同時,加快污水處理第三方運營管理進度。
(八)全面推進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
加快辛集市水處理中心、制革區污水處理二廠、三廠升級改造和河北辛集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進度,年內建成投用。
(九)重拳懲治環境違法行為
嚴厲懲處偷排和向河道非法傾倒廢酸、廢堿等危險廢物及廢污水的行為,打擊私設暗管或利用滲井、滲坑等排放、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廢水、含病原體污水行為;打擊監測數據弄虛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或者未經批準拆除、閑置水污染物處理設施等環境違法行為。
(十)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
全面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建立全市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嚴格建設項目取水許可審批,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區域,暫停審批其建設項目新增取水許可。提高地熱水循環利用率,根據地熱資源勘查利用開發規劃和地熱資源開發利用情況,確定熱水型地熱資源年度開采限額,同時抓緊制定地熱水回灌標準,有條件的地熱井實現全部回灌。
編輯:葉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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