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強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
遵循區域統籌、合理布局原則,按照“減量化、穩定化、無害化、資源化”要求,加快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綜合利用或永久性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嚴格執行污泥轉運“聯單制”,推進污泥運輸車船安裝定位系統,動態掌握運輸軌跡,強化污泥處理處置全過程監管。(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
(三)推進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全運行。
加快推進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工作,建立健全統一規劃布局、統一實施建設、統一組織運營、統一政府監管的“四統一”工作模式,按照“城旁接管、就近聯建、獨建補全”的原則進行設施合理布局,扎實推進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和配套管網建設。注重過程監管,嚴格執行項目基本建設程序,嚴格管材質量和施工質量管理,嚴格工程驗收管理。各市、縣(市)要落實鄉鎮污水處理收費相關政策,加強對設施運行工作的技術指導與監督管理,鼓勵統一委托專業公司負責運營,強化專業技術人員配備,提高設施運行管理水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
四、強化監督檢查
(一)實施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專項行動。
積極配合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做好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加強對各市的督促、協調和指導。因地制宜開展省級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專項行動,排查形成問題清單,督促相關城市政府限期整改并向社會公開,實行“拉條掛賬,逐個銷號”式管理。各市、縣(市)人民政府要做好自查和落實整改工作。(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與)
(二)定期開展水質監測。
省生態環境廳每年第二、三季度組織對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體開展包括透明度、溶解氧(DO)、氨氮(NH3-N)、氧化還原電位(ORP)等4項指標在內的水質監測,并于監測次季度首月10日前,向生態環境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上報上一季度水質監測數據。(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要求,加強統籌協調,細化分工任務,落實有力舉措,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城市人民政府是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的責任主體,要按照“項目化推進,清單式管理”要求,制定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每年年初確定年度目標、工作計劃和措施,每季度向社會公開治理進展情況,年底將治理落實情況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報告。各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報省城市黑臭水體整治聯席會議辦公室同意后向社會公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負責)
(二)嚴格考核問責。
落實領導干部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嚴格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城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對建成區內黑臭水體治理負總責,其他有關負責同志在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將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工作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對敢于負責、勇于擔當、善于作為、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表揚獎勵;對責任落實不力、推諉扯皮、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要依紀依法嚴格問責、終身追責。(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委組織部參與)
(三)加大資金支持。
城市人民政府要統籌整合相關渠道資金支持黑臭水體治理,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結合實際創新資金投入方式,積極引入社會資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政策,按規定將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盡快調整到位,原則上應補償到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設施正常運行并合理盈利,加大污水處理費收繳力度,嚴格征收使用管理。在嚴格審慎合規授信的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為市場化運作的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項目提供信貸支持。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探索開展治污設備融資租賃業務。規范開展股權、項目收益權、特許經營權、排污權等質押融資擔保業務。(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南京分行、江蘇銀保監局籌備組、江蘇證監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審批流程。
落實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要求,結合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大對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項目支持和推進力度,在科學決策論證和嚴格基本建設程序的同時,對報建審批提供綠色通道。(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信用管理。
將從事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的規劃設計、施工、監理、運行維護的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納入信用管理,建立失信守信黑紅名單制度并定期向社會公布,對列入黑名單嚴重失信人實施聯合懲戒。(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參與)
(六)強化科技支撐。
加強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科研攻關和技術支撐,提煉實用成果,總結典型案例,推廣示范實用技術和成功經驗。加強技術指導,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指導文件,及時解決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過程中遇到的技術問題。(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鼓勵公眾參與。
積極做好信息發布、宣傳報道、輿情引導等工作,廣泛宣傳黑臭水體治理的措施和成效。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限期辦理群眾舉報投訴的城市黑臭水體問題,保障群眾知情權,提高黑臭水體治理重大決策和建設項目的群眾參與度。采取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引導群眾自覺維護治理成果,鼓勵群眾監督治理成效,形成全民參與治理的良好氛圍。(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設區市要抓緊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明確治理任務清單,組織推進所轄縣(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工作。全省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年度清單由省城市黑臭水體整治聯席會議負責印發。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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