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強風險防范與化解,守住生態環境安全底線
牢固樹立環境安全底線思維,構建全過程、多層級的生態環境安全和應急管理體系,嚴格化學品、核與輻射等重點領域環境管理,有效控制環境風險,切實保障生態安全。
(一)強化環境風險防范
強化流域、區域環境風險防控。將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以及儲存企業布局納入區域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統籌謀劃。摸清環境風險底數,推動開展長江(四川段)、黃河(四川段)、沱江、岷江、涪江、嘉陵江、赤水河等13條重點流域環境風險評估及應急預案編制。協同推進流域生態環境污染綜合防治、風險管控與生態恢復,形成一批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和風險管控工程。到2022年,完成縣級及以上政府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修編。以岷江、沱江、嘉陵江、赤水河、長江干流等重點河流,以及縣級及以上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為重點,統籌推進重點河流環境應急“一河一策一圖”。探索繪制全省環境應急一張圖。鼓勵各地方結合區域實際,開展生態環境與健康影響調查評估。
加強行業、園區、企業風險防范管控。健全環境安全隱患治理制度,落實化工園區、飲用水水源地、尾礦庫及涉危、涉重、涉有毒有害物質的重點區域、行業、領域環境風險防控措施,建立環境安全隱患動態清單,落實環境風險防范主體責任,防范化解重特大環境污染事件風險。建立重點環境風險企業清單,對沿江石油化工、有色冶煉、農藥、制漿造紙等重點企業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風險企業信息登記和信息公開,督促企業完善環境安全管理制度和環境應急設施。
加強尾礦庫、渣場環境風險管控。建立尾礦庫分級分類環境管理制度。以攀枝花、涼山等礦山開發集中區域為重點,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重點推進歷史遺留礦渣、冶煉渣及尾礦庫等污染治理和環境風險管控,針對性開展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演練。以成都平原以及地質災害高易發區為重點,綜合危害程度、治理難易程度和環境風險等級等因素,分類、分級、有序推進工業固體廢物堆場(渣場)整治,推動工業固體廢物規范管理,逐步消除歷史遺留環境風險隱患。以攀西地區和嘉陵江上游為重點開展尾礦庫污染治理,有序推進歷史遺留礦山污染排查整治。
(二)完善應急管理體系
提升環境應急管理能力。加強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強化技術指導,落實企業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敦促企業按行業完善企業備案,強化企業應急實戰演練。開展環境應急預案數據庫建設,推進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決策數據平臺建設。推進環境應急實訓基地建設,支持在成都建設國家綜合性環境應急實訓基地。推動建設國家生態環境應急技術實驗室。開展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技術方法試點,開展突發水污染事件以空間換時間的應急處置技術、污染氣體擴散途徑和范圍預測技術等方面研究工作,編制形成污染處置應急處置技術方法指南。
提升應急儲備能力。健全環境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加強省、市、縣三級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建設,完成省級物資儲備庫建設,推進市、縣級物資儲備庫建設。梳理各區域環境風險,合理確定物資儲備規模及種類。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存、補充、更新、輪換、調運等管理機制。實行物資儲備信息動態化管理,掌握常用應急處置物資生產商和產能信息,形成持續應急供應能力。
提升應急響應能力。厘清環境應急管理職責,強化相關職能部門環境應急聯動能力。強化流域風險聯防聯控,開展跨地區環境風險聯控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聯動,探索共建環境風險預警防范和應急指揮系統。推動建設成渝地區應急監測中心,提升跨省應急監測支援效能。提升應急監測預警能力,推動環境應急預警平臺與已有水環境、大氣環境等網絡數據平臺對接,加快環境應急預警信息化應用建設,確保突發環境事件早發現、早調度、早處置。完善區域聯動的環境應急監測體系。
(三)強化有毒有害化學物質風險防控
加強危險化學品環境監管。優化高風險化學品企業布局,加快“退城入園”進度,逐步退出環境敏感區。持續開展全省危險化學品領域環境風險排查。開展現有化學物質環境信息統計,強化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對廢棄危化品等危廢實施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管控。開展石化、化工、危險廢物等重點行業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現涉危險化學品企業環境風險評估全覆蓋。科學制定“優先控制化學物質”風險評估計劃。
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強化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落實環境風險管控措施。在長江、黃河等重點流域,開展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調查、監測和環境風險評估。積極推進長江經濟帶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環境激素等新污染物治理。加大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控力度。實施一批持久有機污染物等公約受控化學物質替代和減排工程、新污染物治理工程。
(四)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
提升核與輻射安全水平。推進核與輻射環境安全監管、監測和應急能力現代化建設。持續落實高風險移動放射源在線監控全覆蓋,確保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可控。提升核與輻射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強核與輻射環境監管監測大數據分析應用,推動輻射環境自動化監測網建設。加強重點電磁設施、設備和伴生放射性礦利用中的輻射安全監督管理。
推進放射性污染治理。加快城市放射性廢物庫廢舊(退役)放射源和放射性廢物的最終處置,提升城市放射性廢物庫安保水平,廢舊(退役)放射源安全收貯率達到100%。開展研究堆與核燃料循環設施外環境輻射安全監督性監測。
九、加強自然生態保護修復,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
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筑牢生態安全格局,加強重點生態空間保護監管,加大生物多樣性保護力度,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
(一)構建生態安全格局
加強重點生態功能區管護。加強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樣性功能區、若爾蓋草原濕地生態功能區、大小涼山水土保持生態功能區、秦巴生物多樣性生態功能區4個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保護重要野生動植物資源,提升若爾蓋、石渠等黃河上游區域水源涵養能力。對接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系統服務功能評估,建立健全省級評估制度。優化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管理,重點支持生態產品保值增值,推動重點生態功能區提升優質生態產品的供給和轉化能力。開展川西北生態示范區建設水平評價考核。
加強自然保護地保護。推進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編制自然保護地規劃,進一步整合優化自然保護地。全面建設大熊貓國家公園,推進若爾蓋國家公園建設。突出抓好自然保護區保護管理,加強自然公園保護和建設。建立健全自然保護地監管制度,實行差別化管控,加大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違法違規行為排查整治力度。持續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工作。開展自然保護區保護成效評估。嚴格管控自然保護地范圍內人為活動,推進核心保護區內居民、耕地有序退出。
強化生態保護紅線監管。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充分考慮地理實體邊界、自然保護地邊界等,將生態保護紅線精準落地。因地制宜推進制定生態保護紅線地方性法規。完善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制度,加強四川省生態保護紅線監管信息化應用建設,及時掌握全省、重點區域、縣域生態保護紅線面積、性質、功能和管理情況及動態變化趨勢。強化對生態紅線范圍內人為活動的日常監管,開展生態保護修復成效和生態功能變化成效評估。
(二)加強重要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
保護森林生態系統。加強森林資源保護,深入開展國土綠化行動,全面推行林長制,提升森林生態系統功能。加強長江、黃河上中游綠化,繼續實施天然林保護修復、退耕還林、公益林保護等重點生態工程。精準提升森林質量,推進森林撫育、退化林修復,培育復層異齡混交林。完善天然林保護修復制度,落實天然林管護制度,加強管護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松材線蟲病等森林重大有害生物防控,完善森林防火體系。
保護草原生態系統。以遏制草原退化、實現草畜平衡、提升草地生態功能為重點,開展草原生態保護建設。嚴格保護長江、黃河天然草原,以甘孜、阿壩為重點區域,對嚴重退化、沙化草原實行禁牧封育。持續推進高原牧區減畜計劃和退化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加強草原鼠蟲害防治。實行基本草原保護制度,劃定和保護基本草原,健全草原生態保護獎補機制。
保護濕地生態系統。實施濕地面積總量管控,科學確定實地管控目標,確保濕地總量穩定,逐步提高濕地保護率。以遏制重要自然濕地萎縮與退化、擴大濕地面積、提升濕地生態服務功能為重點,開展濕地保護與修復。實施若爾蓋、長沙貢瑪等濕地保護工程,建設西昌邛海、遂寧觀音湖、眉山東坡湖、瀘州長江濕地公園等一批試點工程。開展退耕還濕、退養還灘和人工濕地建設,穩定和擴大濕地面積。
加強退化生態系統修復。深入推進巖溶地區石漠化治理工程,有效提升林草植被蓋度,減輕水土流失,遏制石漠化蔓延。持續持續推進川西北沙化土地治理,逐步恢復沙化土地植被。加強水土流失治理,開展金沙江、雅礱江—安寧河、大渡河、岷江—白龍江等干旱河谷地區和金沙江下游水土流失退化區植被恢復試點工程。
(三)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開展生物多樣性調查和評估。對橫斷山南段、岷山-橫斷山北段、羌塘三江源、大巴山、武陵山五大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開展重點生物物種專項調查和評估。加強對黃河流域、赤水河、岷江、嘉陵江、雅礱江錦屏大拐彎段等重點流域的水生生物調查、觀測和評估,建立長江(四川段)水生生物多樣性調查、評價和監測預警指標體系。健全長江水生生物完整性評價指數體系,開展長江流域水生態系統完整性調查與評價。持續開展川藏鐵路沿線生物多樣性中長期跟蹤調查評估。完善四川省生物多樣性數據庫,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信息化應用建設。推動制定修訂區域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計劃及規劃。
實施瀕危野生動植物適應性保護。科學構建促進物種遷徙和基因交流的生態廊道,合理布局建設物種保護空間體系,重點加強珍稀瀕危動植物、旗艦物種和指示物種保護管理。加強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棲息地、原生境保護區(點)的保護、修復,開展珍稀瀕危物種遷地保護,優先實施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和極小種群野生植物保護工程。推進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自然保護地達標建設。優化野生動物救護網絡,完善布局并建設一批野生動物救護繁育中心,建設蘭科植物等珍稀瀕危植物的人工繁育中心。強化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利用監管,嚴格執行陸生野生動物禁食決定。
加強外來入侵物種防治。布局外來入侵物種監測站點,以紫莖澤蘭、鳳眼蓮、空心蓮子草、福壽螺等為重點,開展外來物種風險調查和評估,制定四川省外來入侵物種名錄。建立外來物種入侵風險指數評估體系,在攀西地區、成德眉資、黃河流域等重點區域開展外來入侵物種防治,維護區域生物安全。建立防控體系,制定外來入侵物種災害防控應急預案,建立重大生物災害或疫情檢疫執法聯動機制。
(四)加強生態保護監管
持續開展生態保護調查評估。建立生態保護評估制度,分類制定指標體系和技術方法。開展全省生態質量及狀況評估,定期發布四川省生態質量報告,全面掌握全省生態狀況變化及趨勢。以四川黃河流域、岷江都江堰以上流域為重點,開展區域、流域生態評估。以長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以及邛海、瀘沽湖等重點湖庫為對象,開展長江經濟帶修復攻堅戰遙感監測評估。以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等區域,以及頁巖氣開發、大型水電開發、川藏鐵路等線型工程區為重點,開展生態系統保護成效評估。常態化開展縣域重點生態功能區年度評估。
加快完善生態保護監測(觀測)網絡。在現有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基礎上,統籌優化生態監測站點布設,推動一批重點區域、重點流域環境監測站點向生態環境綜合監測站點改造,逐步開展水生態、土壤生態監測及相關生態脆弱區地下水位監測。建立完善野外生態觀測與科研站點,加強對珍稀瀕危野生動物、野生植物、水生生物和極小種群物種的觀測,夯實生態保護科研觀測基礎。推動部門間監測站點資源及數據共享。
加強生態保護監管執法。強化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以及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河湖岸線保護修復等的監督,采用大數據監管、無人機監管等應用技術全程監督開發活動,強化生態保護綜合執法與相關執法隊伍的協同聯動。結合川藏鐵路建設、安寧河谷綜合開發等重大工程項目,研究制定相關生態修復標準,推動提升修復成效。
十、大力推動生態價值轉化,建設高品質生活宜居地
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加強生態文化建設,健全生態價值實現機制,拓寬生態價值實現路徑,把生態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建設高品質生活宜居地。
(一)加強生態文化體系建設
大力弘揚生態文化。加強生態文化基礎理論研究,挖掘傳統文化中的生態智慧,不斷豐富新時代生態文化體系的內涵和外延。建設四川省生態文化傳播平臺,打造文學創作、影視創作、詞曲創作等生態文化產品。鼓勵和引導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徹實踐為題材開展藝術創作和演出。組織文藝工作者深入基層,創作反映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際、承載生態價值理念,思想精深、藝術精湛、制作精良的生態文化作品。到2025年,地級及以上城市生態環境部門會同宣傳部門牽頭組建生態文化宣傳小分隊,開展“生態環境宣傳周”等系列活動。
推進生態文化工程。打造“最美巴山蜀水”,深入挖掘古蜀文化、巴文化、三國蜀漢文化中的生態元素,打響“世界熊貓家園”品牌。建設具有四川特色的生態文創產品、公共場所和設施,謀劃四川生態文明展示體驗館建設,打造長江黃河生態文化體驗帶,支持成都建設生態文明主題公園。推進國家級羌族文化生態保護區和河曲馬黃河草原文化等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推進自然教育基地和生態體驗基地建設。
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深化部門協作配合,積極構建黨委政府主導、部門協調推動、社會各界參與的生態文明建設“大宣教”工作格局。拓寬生態文明社會化宣傳教育渠道,依托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和微博、微信、微電影等互聯網新媒體,不斷創新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形式。加強生態環保宣傳教育,編制具有四川特色的生態文明教育教材,實現生態文明教育地方教材(課程)體系大中小幼全覆蓋。加強宣傳引導,樹立生態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跡、典型案例,擴大影響力。加大美麗四川建設的國際宣傳,面向世界講好四川生態文明故事。鼓勵建設各具特色、形式多樣的生態文明教育場館,到2025年,各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至少1個生態文明教育場館。
(二)提升生態產品價值轉化能力
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建立生態產品調查評價機制,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基礎信息調查,建立生態產品目錄及價值實現模式清單。探索建立四川省生態產品價值評價和核算體系。健全生態產品保護補償機制,創新縱向生態補償方式,豐富橫向生態補償模式,擴大流域橫向生態補償實施范圍,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推進生態綜合補償試點示范。探索有利于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財政制度和綠色金融政策,推動發行生態環境保護項目專項債券。探索構建四川省生態積分體系,建立生態環境保護利益導向機制。加強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結果的應用。到2025年,基本建立四川省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制度框架。鼓勵在具備條件的地區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基地試點。
拓寬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深度挖掘生態產品價值轉化路徑,從生態附加值溢價、生態產業發展、生態產品開發、環境資源交易等維度,推動生態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依托優良的自然本底、豐富的農林資源以及川西林盤、公園綠道、大森林、大草原、大濕地、大熊貓、大九寨、大峨眉、大香格里拉等特色資源優勢,加快發展“生態+產業,打造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態產業品牌。以加快綠道體系“結網成鏈”和公園體系“筑景成勢”為重點,提高城市生態環境水平以及生態服務功能,帶動區域價值提升。加快生態環境治理項目與資源、產業開發的有效融合,推進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EOD),探索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新路徑。探索開展生態產品交易,鼓勵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態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建立生態產品質量認證、追溯體系,促進生態產品價值增值。探索建立生態產品認證和質量追溯體系。
大力推進生態文明示范創建。持續推進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等創建,積極開展省級生態市縣建設。到2025年,建成25個以上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100個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形成一批美麗市縣,以點帶面推進美麗四川建設。建立四川省生態示范建設全過程管理體系,構建“兩山”轉化和“美麗四川”評價技術體系,開展示范創建成效評估,完善資金支持等激勵機制。
(三)推進城鄉綠色融合發展
推進綠色城鎮建設。支持逐步疏解大城市中心城區功能,緩解中心城區環境壓力。提高中心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合理確定城市發展規模,推動城市建設向資源集約與高效利用方向轉變。合理引導城市空間布局和產業經濟的空間分布,加強對城市現有山體、水系等自然生態要素的保護,構建大尺度生態廊道和網絡化綠道脈絡。積極推動城市公園、綠道、濕地等基礎設施的建設,打造綠地藍網交織、空間尺度宜人、人城境業和諧的新型生態宜居宜業城市形態。支持成都建設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示范區,探索建立開放性公園城市評價指標體系。加強生態園林城市、森林城市系列創建,支持成都、達州爭創國家生態園林城市。2025年前,城市(縣城)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8%,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4.5平方米。
推進美麗鄉村建設。進一步發揮生態環境保護在鄉村振興中的支撐作用,持續推進“美麗四川·宜居鄉村”建設。統籌城鄉發展,優化鄉村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優化產業、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資源能源、生態環境保護等空間布局,形成田園鄉村與現代城鎮各具特色、交相輝映的城鄉發展形態。統籌布局縣城、中心鎮、行政村環境基礎設施,因地制宜推進農村廁所革命、生活垃圾處理和污水治理,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提升生態功能和服務價值,到2025年,97%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轉運處置體系實現全覆蓋。立足資源優勢打造各具特色的農業全產業鏈,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低碳、協調、融合發展。
提升城市聲環境質量。實施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制定四川省噪聲污染防治條例。強化政府監督管理責任,落實噪聲排放單位污染防治的主體責任,加強社會生活、建筑施工、交通運輸和工業生產噪聲監測和監管。強化夜間施工管理,嚴格夜間作業審核并向社會公開,鼓勵采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和工藝。交通沿線地區探索實施“一路一策”,加強重點機場航空飛行降噪管理,優化低噪聲飛行程序,降低噪聲影響。加強對商業經營、城市公共廣場娛樂中社會噪聲日常監管。強化聲環境功能區劃管理,全面開展聲環境功能區評估與調整。未達到國家聲環境質量的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編制并加快實施聲環境質量改善規劃(實施方案)。倡導各地制定公共場所文明公約、社區噪聲控制規約,鼓勵創建寧靜社區。到2025年,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聲環、境自動監測網絡,全省聲環境功能區夜間達標率達到國家考核目標。
十一、深化改革創新,推進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全面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創新,建立多元共治格局,健全環境經濟政策體系,提升環境治理現代化能力建設,加強生態環保鐵軍隊伍建設,為美麗四川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一)建立多元共治格局
壓實黨委領導、政府主導責任。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作用,統籌協調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重大問題,強化綜合決策,形成工作合力。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將職責延伸到鄉鎮(街道)。落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將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納入各級各部門考核內容。實行區域差異化政績考核,在縣域經濟發展考核中加大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指標權重,重點生態功能區縣不考核地區生產總值。健全完善環境信息公開機制。修訂完善四川省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體系。
加大省級生態環保督察力度。以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為重點,夯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推動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堅決反對、嚴肅查處“一刀切”。嚴格執行省級督查檢查考核管理有關要求,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年度計劃管理,統籌做好例行督察、專項督察、派駐監察。探索對省直有關部門和省屬國有企業開展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加強問題整改協調聯動,嚴格執行“清單制+責任制+銷號制”,適時開展“回頭看”、“回頭查”,嚴防問題反彈。將督察結果作為被督察對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
發揮企業環境治理主體作用。推動建立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企業環境管理體系,加強企業環境治理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建立健全環境管理制度,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列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的企業應依法安裝、使用自動監測設備并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嚴禁監測數據造假。嚴格落實企業環境信息強制性披露制度。鼓勵采取企業開放日、建設教育體驗場所等形式,向社會公眾開放環保設施。
強化社會共建與公眾參與。完善公眾參與制度,及時準確披露各類環境信息,擴大公開范圍,保障公眾知情權,維護公眾行使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構建全民參與的社會行動體系,健全舉報、聽證、輿論和公眾監督等制度,引導社會組織通過實地訪問、民意調查、攝影攝像等方式參與環境監督。創新完善生態環境信訪投訴工作機制,完善環保投訴舉報管理平臺功能,暢通環保監督渠道,推動信訪信息綜合運用。開展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加快培育發展社會組織,引導環保組織依法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等活動。探索設立生態環保公益小額資助項目。到2025年,環境信息公開率達到100%,公眾對生態文明建設的滿意度明顯提高。
(二)健全環境監管體系
推進生態監測網絡建設。基于現代感知技術和大數據技術,加快構建天地一體、上下協同、信息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實現污染源、環境質量和生態狀況監測全覆蓋,提升環境質量預警精準預報能力,完善全省生態環境監測大數據平臺建設。補齊監測設施設備短板,構建重點區域大氣復合污染自動監測網絡,提升溫室氣體監測能力,將水環境監測范圍繼續延伸到鄉鎮一級,增加有機物、重金屬等特征污染監測指標。完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自動監測監控系統,提升水源地預警能力。繼續推進功能區聲環境自動監測點位建設。強化重點開發區、重點污染源監測監控體系建設。
全面提升環境監測快速反應能力。補齊地下水和水生態監測能力短板,加強特定行業特征污染物和新型污染物的監測技術研發與應用,加大西南區域空氣質量預警預報中心、土壤樣品流轉中心建設。強化駐市(州)監測機構預警預報、風險評估和實驗室基礎能力建設,建立一批重金屬、生態狀況、環境健康、地下水等特色專項監測實驗室。強化縣級監測機構應急、執法監測設備配備,提升污染源監測和執法快速響應能力。推動黃河流域所在縣建設環境監測用房和應急物資庫。對部分不滿足標準化建設要求的市、縣級監測站房開展標準化建設或升級改造。
深化環評“放管服”改革。強化規劃環評的約束和指導作用,加強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健全環評預審制度,對重大項目開辟環評審批綠色通道,優化小微企業項目、編制報告表項目的環評管理。探索將碳排放評價納入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加強對“兩高”項目環評審批程序、審批結果的監督與評估。強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質量管理。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指導工作機制。
加強排污許可監管。推進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深入推動排污單位按證排污、持證排污。推進排污許可與環境影響評價、總量控制、生態環境統計、生態環境監測、生態環境執法等生態環境管理制度銜接,推進固定污染源“一證式”監管。持續做好排污許可證核發登記、換證延續動態更新,完善排污許可證核發質量管控機制。加強排污許可信息化建設和應用,發揮排污許可制在碳排放管理中的作用。
全面加強環境保護監管執法。做好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后半篇文章,推動執法權限向基層延伸。推進生態環境執法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完成全省各級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服裝、車輛、設備、辦公場所等配置。開展“有計劃、全覆蓋、規范化”執法,逐步建立網格化監管體系。持續加強生態環境“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完善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優化環保執法方式,推動實施差異化執法監管。加快配置無人機、無人船、走航車、便攜式VOCs檢測儀等高科技裝備,建立全省生態環境執法裝備調度制度。加快補齊應對氣候變化、生態監管等領域執法能力短板。建立健全以移動執法系統為核心的執法信息化管理體系,并與排污許可、建設項目管理等平臺互聯互通。推行視頻監控和環保設施用水、用電監控等物聯網監管手段,積極利用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衛星遙感等先進技術手段,提升執法效率。建立執法大練兵制度。
(三)健全環境經濟體系
發揮市場機制引導作用。完善有利于綠色發展的價格政策及差別化管理政策,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通過價格杠桿引導,推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實行差別化的電價、水價、氣價,推動制定鋼鐵、水泥等重點行業差別化電價政策。深入推進資源要素市場化改革,有序推動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碳排放權市場化交易,優化資源配置,激發地區、企業保護環境的內生動力。依托四川聯合環境交易所,加快建設環境資源交易平臺,力爭打造西部碳排放權交易中心、西部環境交易中心和全國重要的環境資源交易市場。建立生態環境保護者受益、使用者付費、破壞者賠償的利益導向機制。完善并落實污水處理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推進污水排放差別化收費。健全固體廢棄物處理收費機制。
完善環境治理市場。推動節能環保企業健康發展。引導企業參與污水垃圾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城鄉黑臭水體整治等生態環保工程。支持民營企業承擔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綠色技術項目。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利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擴大生態環境項目投資范圍,推動綠色項目PPP資產證券化。支持減污降碳、環境治理整體解決方案、區域一體化服務模式、園區污染防治、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第三方治理示范,鼓勵小城鎮環境綜合治理托管服務試點,鼓勵技術河長制。
加快推動環境信用建設。完善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和工作機制,依據評價結果實施分級分類監管。推進環境信用在環評審批、排污許可證發放、日常監督執法等事項中的應用。擴展環境信用評價范圍,將環評機構、社會環境監測機構、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等第三方服務機構納入評價范圍。建立排污企業黑名單制度,將其違法信息記入信用記錄,并上報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將環境信用作為企業信貸、發行綠色債券的基礎條件。推動環境信用平臺與“天府信用通”互聯互通。
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探索構建覆蓋范圍更廣、補償方式多元化、市場化的生態補償機制,完善重點生態功能區財政轉移支付機制,持續實施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探索引入市場機制和社會資金參與生態補償,加強補償資金全過程績效管理。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等減免稅政策。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大力發展綠色信貸,進一步提高綠色債券的規模及數量,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發行綠色債券。支持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圍繞綠色發展,開發綠色投資產品。鼓勵采用綠色獎補、貼息等財政支出方式,撬動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的生態環保投入。
(四)健全環境法治標準體系
加強環境法律法規制度建設。加快推進重點領域立法,深化美麗河湖法治建設,研究制定嘉陵江、岷江、瀘沽湖等主要流域及重要湖庫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推進土壤、固體廢棄物、濕地、噪聲等重點生態環境領域立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應對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保護等領域制定地方性法規。支持鼓勵市(州)針對生態環境治理的地方特定問題開展精細化立法。建立地方生態環境立法后評估方法體系,對已出臺的生態環境地方性法規逐步開展立法后評估。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對損害生態環境的行為依法依規追究賠償責任。
推進環境司法聯動。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公安、檢察、司法等部門協同配合,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制度,信息共享,舉辦跨部門聯合業務培訓。強化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聯合開展專項行動。加大對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偵辦、起訴和審判力度。對跨區域、跨流域的重特大環境污染案件,進行掛牌聯合督辦。推動完善環境公益訴訟制度,與行政處罰、刑事司法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制度進行銜接。
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標準。完善生態環境標準體系,逐步形成政府引導、企業主導、社會廣泛參與的“三方共建”標準化工作新格局。推進陶瓷、玻璃、水泥、鍋爐、釀造、水產養殖尾水等污染物地方排放標準和含油污泥資源化利用、溫室氣體排放管理、種植業污染治理、土壤風險評估、川西北牧區小型生活垃圾處理等技術規范制定。聚焦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和新模式,擴大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先進適用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供給。鼓勵開展各類涉及環境治理的綠色認證制度。制定生態環境標準評估工作指南,重點對實施5年以上的標準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適時進行修訂。推進省生態環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建設和運行。
(五)提升環境治理能力
提升環保科研創新能力。深化產學研協作,組織開展生態環境領域科技攻關和技術創新,加快推進環保公共創新服務平臺、環保共創空間、環境技術研發中心、國家級和省級環保重點實驗室建設,培育建設一批綠色技術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積極推動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成都創新研究院等研究院所建設。聯合重慶打造綠色技術創新中心和綠色工程研究中心。圍繞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重點開展零碳、減碳、負碳關鍵共性技術攻關。支持開展環境經濟政策、減污降碳協同控制、污染防治、生態修復、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等領域研究。加強生態環境領域國際交流合作。
加強環保智慧化水平。持續推進信息系統整合共享,打造一體化環境業務應用系統。加快生態環境數據中臺建設,實現污染源排放、生態環境質量、環境執法、環評管理、自然生態、核與輻射等數據整合集成、動態更新和共建共享。利用新一代信息數字技術,提高智慧環境管理及治理技術水平,重點提升精細化服務感知、環境污染治理工藝自動化、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管理信息化、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監控智能化、環境污染及風險隱患識別智能化等方面技術水平。加強環境經濟統計能力建設。
強化環保科技成果轉化。加強生態環境技術評估,篩選一批實用性強、效果好、易推廣、適合解決四川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的技術,發布目錄并示范推廣。鼓勵科研機構、高校、企業、社會團體等,采取聯合建立研究開發平臺、技術轉化機構等方式,推動科研成果轉化應用。圍繞長江經濟帶、黃河流域、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等區域生態環境系統治理與保護需求,開展全過程、多維度污染控制和生態保護的技術集成與應用示范,對確有需要、產業化應用前景較好的生態環境科技成果予以重點支持。
建設一支有四川特色的生態環境保護鐵軍。強化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等理論學習教育。加強業務培訓,完善分層分類培訓機制,制定年度干部教育培訓計劃,提升黨政干部業務能力。探索年輕干部培養新機制。注重干部多崗位鍛煉,加大上掛下派、橫向交流力度。強化環保鐵軍建設目標考核,完善干部職工考核評價機制,強化干部內生動力。
(六)協同推進區域生態環境治理
推動川渝生態共建環境共保。實施長江、嘉陵江、岷江、沱江、涪江、渠江等生態廊道建設,推進龍門山、華鎣山、大巴山等森林生態系統休養生息和礦區恢復治理,協同實施“兩岸青山·千里林帶”工程,共筑綠色生態屏障。聯合開展川渝地區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協同深化工業污染治理,強化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推動川渝跨界流域水生態環境治理,毗鄰地區共建共享污水處理設施。協同實施耕地土壤環境治理保護重大工程,聯合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加強固廢危廢管理信息共享,協同推進大宗固廢跨區域協同處置利用。
加強毗鄰7省區聯防聯控。與陜西、甘肅協同強化嘉陵江流域重金屬污染風險防控,實施礦山、化工和尾礦庫等綜合整治,完善流域應急聯動機制。與貴州、云南共同開展赤水河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開展橫向生態補償,持續推動流域綠色發展。與云南、西藏共同推進金沙江流域保護治理,加強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統治理、城鎮污水設施建設、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打造長江上游生態發展示范區。與云南聯合加強瀘沽湖保護,有序推進生態搬遷,加快實施岸線退出、人工濕地、生態隔離帶、水生態系統修復等工程,穩定保持 Ⅰ 類水質。與青海、甘肅協同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全面落實黃河流域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要求,提升上游水源涵養能力,高質量建設若爾蓋國家公園。繼續深化與毗鄰省份固體廢物環境監管協作,健全與貴州、云南等省份的危險廢物跨省市轉移“白名單”合作機制。
加強成都都市圈環境共治。協同共塑美麗宜居公園城市形態,聯合實施一批城市生態工程。打通成都都市圈區域通風廊道。推動建立成都都市圈一體化空氣質量預測預報和措施響應評估綜合技術平臺,聯合實施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程,到2025年,區域空氣質量總體達標。共同推進跨界水資源保障,完善成都都市圈河長制E平臺建設,共同負責區域共界河流污染源專項排查,實施共界河段水質聯合監測,到2025年,區域跨界地表水水質達標率100%。
共建區域生態環境協作機制。積極探索區域協同立法及跨區域生態環境標準協同發展機制,在重點領域聯合制(修)訂污染物排放標準。深化跨流域、跨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合作,建立跨省流域保護權責共擔機制,推動建立區域生態補償機制。加強完善區域應急聯動機制。統籌協調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及其周邊地區“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聯合重慶修訂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細則,統一裁量尺度。完善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一體化監測網絡,開展聯合監測,推進生態環境數據共享。探索建立川渝一體化生態環境治理市場。
十二、保障措施
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強化主體責任,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實現全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各項目標任務。
(一)明確任務分工
加強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建立省級部門推進規劃落實的分工協作機制,強化指導、協調以及監督作用,確保規劃順利實施。各級政府要對本轄區生態環境質量負總責,根據本規劃確定的目標指標和主要任務,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實施本地區的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分解落實規劃目標和任務,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確保規劃目標順利實現。
(二)加大投入力度
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將生態環境保護資金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各級政府要把生態環境作為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把生態環境資金投入作為基礎性、戰略性投入予以重點保障。。理順財政資金撥付與規劃實施的協調關系,保障財政預算資金與規劃年度資金需求同向協調。提升財政資金分配精準度和效率,優先投向規劃確定的重大任務和重點工程項目,發揮財政資金撬動作用,借助市場化手段配置資金。按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模式,激勵引導社會資本加大投入。
(三)強化公眾參與
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社交平臺和數字媒介等各類媒體,加大規劃的宣傳力度,定期公布環境質量、項目建設、資金投入等規劃實施信息,確保規劃實施情況及時公開。充分發揮公眾和新聞媒體等社會力量的監督作用,強化環保志愿者作用,建立規劃實施公眾反饋和監督機制。
(四)嚴格評估考核
實施規劃年度調度機制,完善規劃實施的考核評估機制。將規劃目標和主要任務納入各地、各有關部門政績考核評價體系。在2023年和2026年,開展規劃執行情況的中期評估和終期考核。
編輯:陳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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