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距離四部委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城鎮居民二次供水設施建設與管理確保水質安全的通知》(建城〔2015〕31號,以下簡稱《通知》)已過去6年了。在這六年間,各地紛紛出臺或修訂了本地的二次供水管理辦法,進一步推動了當地二次供水設施建設、改造、接管與運維工作。但是政策文件的出臺與各地實際工作的開展存在一定的差異,尤其是二次供水設施的改造在實際推進過程當中受較多因素影響,往往無法完全按照預期開展。本文通過對公開信息的收集與梳理,希望能夠對各地二供改造的實際進展一探究竟。
在《通知》的推動下,各地陸續開展新建以及既有二次供水設施接管工作,其中新建二次供水設施的接管基本不涉及資金問題,建設成本由房地產開發商承擔,并且站在開發商的角度,也希望所建住宅未來的供水安全能夠有所保障,所以溝通成本也相對較低。一般如果當地政策或相關政府部門持鼓勵態度,相關工作推進會較為順利。
既有二次供水設施的接管工作則對政策依賴性更強,需要明確的文件支持,如部分地區的二次供水管理辦法中會提到既有二次供水設施符合標準的需交由供水企業接管,不符合標準的,待改造合格后再交由供水企業接管。
而在二次供水設施改造方面,由于各地基礎不一,社會環境不同,在開展形式,資金籌集機制,運行維護模式等方面也均有所不同(E20供水研究中心2019年發布的《二次供水模式研究及價費分析報告》曾詳細介紹過各地的二供模式,在此便不再贅述),因此需“因地制宜,一區一策”,情況更為復雜,影響因素較多,所以二次改造工作的進展往往不如預期。
各地二供改造工作進展
我們根據網上的公開信息對全國36個重點城市的二次供水設施改造進展進行了初步的梳理與分析,并將36個重點城市按照7大區域進行劃分。雖然僅通過公開信息較難十分精確地了解各地二供改造實際進展,但是可以對各地的改造進展程度有一個大致的把握。在統計的過程中,我們將各地改造進展粗略分為基本完成、完成過半、推動中但進展未過半、初步啟動、尚未全面推進等五種情況,再根據各區域的整體情況進行簡要定性描述(見下表)。
根據二供改造完成情況,我們將7大區域分成三個梯隊。第一梯隊僅有華東地區,其二供改造工作進展最為順利,大部分城市已基本完成中心城區的改造任務或進展過半,這與當地的經濟水平、社會環境、政策包容度等方面都有著較為直接的關系;第二梯隊包括華北地區和華南地區,大部分城市已在推動中并取得了一定進展;第三梯隊則是大部分城市的二供改造工作尚處于未啟動或初步啟動階段,部分地區僅針對若干個小區進行了緊急二供改造。因各地信息公開程度有限,所以實際情況或與統計內容有所出入。也歡迎各地在本文下方留言,批評指正!后續我們也將開啟相關調研工作,進一步完善信息可靠性和即時性。
二供改造工作推進問題及解決參考路徑
在對各地信息進行梳理的過程中,我們發現,雖然在《通知》印發之后,大部分地區較快的出臺了自己的二供管理辦法,主要內容也基本與《通知》的主要原則保持一致,要求對有供水安全隱患的二供設備進行改造與接管。但是部分地區實際二供改造工作的開展相較于有關政策的印發的滯后性是比較大的,有些地區即使已經對外公開了改造工作方案,但實際工作的開展仍不順利。下面我們簡單總結了二供改造工作中的常見問題以及可供參考的地方解決方法。
(1) 資金籌集有難度,政府支持力度要加大
資金是大部分地區最為頭痛的問題,因為二供改造涉及資金數額較大,如全部由用戶承擔一般不具備實際操作性。因此大部分地區較常采用的改造資金籌集方式為政府出資為主,政府和供水企業出資為主、用戶合理分擔,供水企業出資為主共計三種。
政府財政為主要出資方的情況是最為常見的,資金投入占比常見范圍為50%-100%,大部分集中在80%左右,剩余部分多由供水企業承擔。由供水企業承擔的改造資金計入城市供水成本,通過后續的供水價格調整進行統一彌補。如需用戶承擔部分改造資金,考慮到居民承受能力,每戶出資不會太多,一般為幾百元左右,有些地方由用戶承擔的部分鼓勵通過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予以解決。
從梳理和匯總的信息中我們可以看出,地方政府財政出資的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當地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工作的推進情況。如華東的大部分地區是政府出資為主的方式,所以該地區的二供改造進展相對我國其他地區明顯更快。因此,在改造資金方面,政府還需給予一定的支持。
(2) 改造工作推不動,各方權責要明晰
在實際操作中,即使資金問題得到了解決,但是項目的具體推進仍會面臨不少難題,根本原因之一是各方的權責沒有劃分清楚,導致出現改造工作流程不暢,出現問題不知找誰解決的情況。
面對這種問題可參考濟南的做法:濟南市在印發《濟南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設施改造移交工作實施方案》(濟政辦字〔2016〕45號)的同時,還同步對外公布了負責該項工作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職責分工。小組由副市長擔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市財政局局長、市市政公用局局長共同擔任副組長,聯合市、區其他相關部門領導組成,并依照各部門屬性規定了在二供改造與移交工作中的對應職責。
(3) 改造計劃難執行,需細化改造方案并對外公開改造信息
部分地區由于制定工作方案時考慮不夠充分,摸底調查工作不到位等情況,導致制作的工作方案缺乏可行性,難以有效執行,從而導致改造工作一拖再拖。
面對這種問題可參考深圳的做法:《深圳市居民小區二次供水設施提標改造工程實施方案》(深府辦函〔2018〕387號),在改造原則、資金安排、改造的范圍和內容等方面均作出了較為詳細的規定,能夠很好地指導實際工作的開展。
另一方面,二次供水與居民的用水安全息息相關,其改造工作的開展也會對居民的生活產生一定影響,與居民做好溝通的同時,改造進展信息的及時披露也很重要,能夠進一步提升居民的參與感,調動居民支持二供改造工作的積極性。以合肥為例,合肥市城鄉建設局設立了“合肥市居民小區二次供水泵房等供水設施專題”網站,面向公眾科普二次供水相關內容,并及時公布各區二供改造進展動態。
編輯: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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