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訊 為貫徹福建省委、省政府《關于建設“平安福建”的工作意見》精神,該省水利廳日前結合全省水利工作實際,下發了《福建省水利廳建設“平安福建”實施意見》,提出創建“平安水利”活動。
據悉,建設“平安福建”,是福建省委、省政府著眼于全省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做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促進和保障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迫切需要,也是推進依法治省進程的有效途徑,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全局。
《意見》提出,各級水利部門要緊密聯系水利行業實際,以創建“平安水利”為目標,圍繞建設“平安福建”提出的“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門,辦好自家事”的要求,大力開展水利行業平安建設工作,堅持依法治水,安全管水、供水,扎實推進“六水六千一配置”水利工作,進一步確保水利生產安全、資金安全、工程安全和干部安全,確保實現無刑事案件、無治安案件、無職工犯罪、無重大安全事故的“四無”目標,更好地為福建省建設對外開放、協調發展、全面繁榮的海峽西岸經濟區提供水利方面的支撐與保障。
人《意見》要求,采取四條措施,確保“平安水利”創建活動的順利開展。一要廣泛宣傳教育,營造濃厚氛圍。要充分利用各種會議、水利信息網、《八閩水利快訊》等各種宣傳媒介與手段,采取靈活有效的形式在全省水利系統范圍內進行廣泛宣傳,積極營造濃厚的創建氛圍,充分調動水利系統干部職工參與“平安福建”、“平安水利”建設的積極性。二要切實落實責任,確保創建質量。要把平安建設與水利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同考核,深入開展創建“平安單位”、“平安水庫”、“平安供水”、“平安工程”、“平安校園”等“平安水利”創建活動,同時加強平安建設責任目標的監督檢查。三要塑造隊伍形象,完善保障機制。要結合創建黨建先進單位和精神文明單位活動,加強職工教育培訓力度,切實樹立水利隊伍“獻身、負責、求實”的良好形象。要重點抓好水利執法隊伍建設,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水利執法隊伍。同時,要選好配強水利各級領導班子,提高領導干部維護穩定的能力。四要突出工作重點,推進中心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時刻把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力爭“不死人,少損失”;要強化水庫安全管理,加快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步伐;要做好水利資金使用管理與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要抓好水法制建設,創造依法治水環境;要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水利一方平安;要加強單位內部的防火、用電、飲食、交通等安全管理工作,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
為加強對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省水利廳還專門成立了由黨組書記任組長、紀檢組長任副組長、各相關處室組成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廳人事教育處。(蔡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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