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綿陽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紀委對綿陽三江匯澤城市污水凈化有限公司原黨支部書記、董事長張俊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綿陽市監委指定三臺縣監委管轄,三臺縣監委對張俊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張俊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國家法律法規不知敬畏,權力觀、價值觀扭曲,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錢物,數額巨大。
張俊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綿陽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綿陽市國資委黨委批準,決定給予張俊開除黨籍處分;由綿陽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按規定解除與張俊的勞動合同關系;經三臺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將張俊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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