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推進污水與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加強污水處理與垃圾收費的管理,海南省人民政府連發新政策。中國水網編輯根據政策內容,對其亮點加以概括,總結如下。
一、加強污水處理費征收管理 上調成趨勢
政策一:《海南省城鎮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10月1日起施行,《辦法》對城鎮污水處理費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進行規范。
《辦法》指出,城鎮污水處理費實行政府定價。省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污水處理設施投資運營成本、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要求以及社會承受能力制定本省行政區域內城鎮污水處理費的收費標準。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內污水處理費的具體標準。
《辦法》還指出,用水單位排入城鎮排水設施的污水,達到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規定的一、二級標準的,按照收費標準的50%計收城鎮污水處理費;達不到一、二級標準的全額征收。
政策二:海南省人民政府下發了《海南省關于征收城鎮污水處理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要按照“誰污染、誰付費,誰投資、誰受益,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加快建立、完善省城鎮污水處理收費體制,逐步提高污水處理收費標準,三年內將污水處理收費標準調整到補償排水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成本并合理盈利的水平。
《通知》指出,要加大城鎮污水處理費的征收管理力度,任何部門和單位都不得減免污水處理費。對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可由市、縣政府結合實際實行適當補貼,但最高補貼標準不得超過0.20元/立方米。
二、推進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 全面開征垃圾處理費
為加快海南省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加快推進全省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通知。
《意見》中明確提出全面開征垃圾處理費。各市、縣政府和洋浦開發區管理局要按照國家和省政府的有關規定,抓緊研究制定垃圾處理費征收辦法和征收標準,建立和完善垃圾處理費征收機制,按照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在全省市、縣政府所在城鎮及洋浦經濟開發區全面開征垃圾處理費,并逐步向鄉鎮延伸。
海南省的這一系列動作,體現了政府對環境治理產業的重視,也彰顯其對環境治理的決心。
編輯:肖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