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良好的開端是成功的一半。全省環保系統要繼續深入推進七彩云南保護行動,積極推動《七彩云南生態文明建設十大工程實施方案》的落實。圍繞省政府確定的2011年20項重要工作和20個重大項目,主動服務于新一輪西部大開發和“兩強一堡”戰略的實施,做好以下重點工作:
(一)認真編制好“十二五”環保規劃
要在總結“十一五”環保規劃實施情況的基礎上,編制好“十二五”環保規劃(包括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九湖治理規劃等子規劃)。規劃編制的過程實際上是一個統一思想、統一認識、凝聚力量、鼓舞士氣的良好機會,要面向社會,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地聽取和吸納領導、專家、兄弟部門,基層群眾的意見、建議,并認真修改完善。要按照科學發展的要求,以約束性指標為核心,以解決影響可持續發展和損壞群眾健康的突出問題為重點,堅持“量力而行,盡力而為”的原則,科學合理地確定“十二五”規劃的目標、任務及重點項目和資金投入保障。
(二)扎實抓好污染減排
“十二五”期間,國家確定的主要污染物由兩項擴大到四項,即COD、SO、氨氮、氮氮氧化物。同時,將農業污染減排也包括在內。任務更加艱巨,形勢更加嚴峻。為確保“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任務的完成和2011年同2010年相比四種污染物的排放量均下降1.5%的要求,一要抓緊制訂《全省2011年度減排計劃》,組織對 “十一五”減排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獎勵表彰。二要進一步落實污染減排目標責任制。將污染減排指標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實行“一崗雙責”,嚴格責任追究。三要科學合理確定各州市、各重點企業的污染排放基數和核定減排任務。各州(市)要認真做好2010年度污染源動態更新調查工作,核實污染源基本情況,真實反映各地污染物排放基數,為“十二五”減排及總量分配奠定基礎。省廳將依據污染源動態更新調查基數核算的排放強度,充分考慮“橋頭堡”建設和新一輪西部大開發以及省委省政府確定重點建設地區的發展空間,綜合考慮全省經濟發展趨勢和各地減排潛力進行核定分配。四要繼續強化工程減排、結構減排和管理減排三大措施。第一,重點推進現役燃煤機組低氮燃燒技術和煙氣脫銷工程的建設,力爭到年底全面開工建設。在西雙版納、德宏、臨滄、紅河、普洱等橡膠產區推廣天然橡膠加工廢水生物接觸氧化處理工藝,在各地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推廣生物發酵床等循環治理技術。第二,繼續實施結構減排,嚴格按照產業政策繼續加大淘汰落后產能的力度。嚴格控制機動車尾氣排放,在昆明、曲靖、玉溪、蒙自、大理等重點城市率先淘汰“黃標車”。同時要組織省內外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和企業加強污染減排先進技術、先進工藝、先進裝備的研發和運用,依靠科技進步提高污染減排的效率。第三,切實解決管理減排這個薄弱環節,重點強化對現役燃煤機組和鋼鐵行業燒結機脫硫設施,重點強化已投運城市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監管,確保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全面提高綜合脫硫效率以及污水處理率和負荷率。五要嚴格控制污染增量。新建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行業準入條件、區域主體功能定位和環保標準要求,必須要有污染物排放指標來源。
(三)加強以九大高原湖泊為重點的水污染防治
認真抓好九湖“十一五”規劃考核和竣工項目驗收、審計、調試運行等各項收尾工作,組織開展九湖治理“十一五”規劃執行情況終期評估。啟動新一輪規劃重點治理項目實施。加快推進市政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改造、截污完善工程、污水處理設施、城鎮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建設力度。積極推進入湖河道水環境綜合治理。開展滇池小清河等8條河道,洱海羅時江等4條江,撫仙湖東大河等3條河,杞麓湖紅旗河等2條河,陽宗海擺夷河,程海季官河等4條河,異龍湖城河等河道水環境綜合整治。加快九湖沿湖494個村落環境綜合整治進度,積極推進滇池東岸、撫仙湖北岸、洱海西岸、星云湖、杞麓湖、異龍湖、程海面源污染綜合治理工程建設,加大星云湖、洱海流域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力度。實施滇池外海主要入湖河口及星云湖、杞麓湖、異龍湖污染底泥疏浚工程。扎實推進各湖泊環湖濕地和湖濱生態帶建設。加大各湖泊“退塘、退田、退房、退人”的力度。實施九湖水土流失治理、小流域治理及林業生態建設工程。創新湖泊治理資金籌措機制。積極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資機制,增強投融資平臺融資功能,多渠道籌集資金。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制度,加大資金監管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全面開展九湖安全隱患排查,加強九湖流域各類污染源、污染治理設施的監管。完善九湖應急管理機制。加強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快“十一五”接轉項目和列入2010年度的“十二五”規劃部分項目的建設進度;加快沘江流域和牛欄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項目的實施;加強重金屬污染較為突出的南盤江流域、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進一步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按照全省主要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劃,切實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管理。對昆明松華壩水庫、寶象河水庫、曲靖市獨木水庫等存在環境隱患的飲用水源地,要加大治理力度。省政府已同意將非重點城市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權限下放給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州市環保局要抓緊推進非重點城市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分方案的報批工作,編制好飲用水環境保護規劃,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
(四)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
要抓緊完善《云南省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認真組織實施好納入國家和省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的項目。認真組織《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等涉及重金屬污染防治的相關規劃實施情況考核。要積極爭取中央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的支持。各地要認真做好項目的規劃和前期工作。尤其是云南省《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中15個一級規劃單元(東川區、五華區、安寧市、宜良縣、個舊市、開遠市、會澤縣、陸良縣、蘭坪縣、易門縣、澄江縣、騰沖縣、馬關縣、文山縣、牟定縣)涉及的州市縣,要按照中央專項資金申報要求,抓緊研究制定規劃單元的區域綜合治理方案。文山州歷史遺留砷渣的綜合治理項目要抓緊推進。陸良化工和牟定的鉻渣治理項目、個舊片區的區域綜合治理項目等,要加快項目實施,確保取得成效。進一步加強針對重金屬的環境監管。各州、市環保局要在污染源普查和前一階段重金屬污染企業專項排查的基礎上,全面摸清轄區內重金屬排放企業的情況,建立管理檔案,加大監察監測力度,防止發生突發環境事件。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地區,如個舊市、會澤縣、東川區、文山縣、瀾滄縣等,要對區域重金屬污染問題進行認真研究,找準癥結所在,采取有力措施加強整治。出境跨界河流重金屬超標的地區,要認真分析查找重金屬超標的原因,加大對重金屬污染違法企業的打擊力度。昆明市要確保危廢處置中心建成后能夠盡早發揮作用;曲靖市、紅河州要加快危廢處置中心建設。各州、市都要鼓勵并扶持轄區內有能力企業開展涉重金屬危險廢物綜合處置利用工作。
(五)繼續抓好以滇西北滇西南為重點的生物多樣性保護
要積極推進以滇西北、滇西南為重點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完善云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聯席會議制度。指導督促《滇西北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計劃》的落實。全面貫徹落實《麗江宣言》和《騰沖綱領》。舉辦滇西北、滇西南生物多樣性保護培訓班。做好云南生物多樣性研究院的籌備工作。建立健全云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基金會各項運行管理制度。著手編制《云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認真抓好2010年度中央農村環保專項資金30個項目的實施。對2008年和2009年中央農村環保“以獎促治”項目進行環境成效的評估;建立健全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有關項目管理的制度;編制完成《云南省農村環境污染防治規劃》,重點抓好農村集鎮生活污染和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防治,并納入減排統計考核。繼續深化全省生態建設示范區工作。抓緊出臺“加強生態建設示范區工作的實施意見”;普洱、臨滄、德宏3州(市)要抓緊編制生態州市及生態縣建設規劃。建立生態建設示范區建設成效評估機制,并制定相應的跟蹤考評辦法。制定省級生態州(市)、生態縣等四級生態創建的建設標準和考核驗收程序。加強自然生態保護和監管。開展云南省自然保護區信息管理系統建設,編制完成云南省重要生態功能區保護與建設、滇西北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建設、云南省農村環境污染防治等規劃。開展云南省生態環境質量評價指標體系課題研究。
(六)加強環境監督管理
進一步強化環評管理。優化環評程序,確保環評質量,提高審批效率。嚴格依法審批,嚴把環保準入關口。加強試生產和竣工環保驗收監管,切實改變“重審批,輕監管”的局面。全面完成我省40個重點工業園區規劃環評工作;積極開展能源、水利、交通、旅游等10個專項規劃環評工作;大力推進我省電網規劃、國家大型煤炭礦區總體規劃環評。深入開展工程建設專項治理,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嚴格的環評機構監管制度。加快搭建全省建設項目動態管理信息系統平臺,實現從項目環評到建成投產全過程的跟蹤管理。加強環境監察執法,加大案件查處力度,確保專項行動任務的完成及掛牌督辦要求的實現。繼續加強環境執法后督察工作,確保典型環境違法案件處理處罰落實到位。扎實做好環境應急管理各項基礎工作,積極防范并妥善處置環境突發事件,確保環境安全。暢通12369舉報熱線。嚴格落實應急值班、信息報送等工作制度。鞏固輻射環境管理成效。開展臨滄市臨翔區鍺煤伴生放射性礦開采及冶煉放射性污染治理前期工作,推動騰沖縣381礦退役治理工作,加強電磁輻射環境管理。完成省級、保山市、臨滄市等7個州(市)、3個縣(區)輻射環境監察能力建設,力爭達到《全國輻射環境監測與監察機構建設標準》的要求。建立省級各有關部門放射源監管聯動機制和輻射環境日常監管工作制度。開展我省環境空氣和地表水省控監測網絡的點位優化調整。確保全省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正常穩定運行。不斷提高全省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有效性審核質量。切實加強國控、省控重點企業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工作,做好2011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監測體系建設考核和重金屬、跨界河流、農村環境監測等專項工作,要加大紅河、藤條江、南盤江、沘江等重點流域重金屬監測的力度。加強環境監測質量管理,開展全省“十一五”環境質量報告書評比活動。以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及生態創建活動為載體,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整治。
(七)認真做好科技、法規、宣教、對外合作等工作
繼續加強湖泊環境的基礎科研工作。積極探索國家重大水專項滇池項目、洱海項目地方政府負責制的管理和運行模式,做好“十一五”水專項“滇池項目”和“洱海項目”部分課題的驗收準備工作。啟動“西南高山峽谷典型跨境河流水環境監控預警與示范”課題。繼續開展環保先進實用技術推廣工作。充分發揮省環境保護專家咨詢委員會作用,提高科學決策水平。抓好重點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年內完成120家企業的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進一步規范環保行政執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斷提高行政處罰的可達性、威懾性、權威性和有效性。各州市要借鑒昆明市“鐵腕治污”的做法,對違法排污企業實行“一次性違法排污,永久性退出市場”處罰。繼續強化環境宣教工作。充分發揮各種載體的作用,努力搭建貼近群眾、貼近生活、貼近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環保宣教平臺,圍繞環保重點工作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宣傳教育活動。扎實推進基層綠色創建行動。擴大環保對外交流與合作。加快世行城市環境建設一期項目的建設。抓好中英合作、亞行援助示范項目的實施。進一步拓展與世行、亞行和英國、瑞典等發達國家的多邊和雙邊合作,努力爭取更多的國際援助項目。積極探索與東南亞、南亞國家開展環保合作與交流的機制。實施好《生物多樣性保護廊道建設云南示范一、二期項目》等合作項目。不斷提升“滇滬”、“滇川”和“泛珠”等區域環境保護合作的水平。
(八)繼續加強環保隊伍能力建設
堅持把加強能力建設作為長期的重要任務。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加強政風、行風及黨風廉政建設,讓旗幟飄起來,標桿立起來,正氣樹起來。嚴格執行廉潔從政規定,筑牢反腐倡廉防線。不斷強化干部隊伍建設。啟動環保人才工程建設,不斷提升全省環保隊伍素質。加大環保基礎能力建設力度和管理水平。把握國家加大“三大體系”能力建設機遇,按照國家標準化建設要求,加快我省環境監測、監察能力建設;加強環保裝備、應急能力和基層執法業務用房建設。積極推進我省環境信息與統計能力建設項目,加快環境信息化進程,構建數字環保。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風過硬、業務精良的環保隊伍。
編輯: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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