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國務院下發的《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中明確提出“被污染場地再次進行開發利用的,應進行安全評估和無害化治理”。污染場地的治理及修復技術已經提升到《“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和《“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等國家規劃層面。
2012年7月24日下午,第41期環境戰略沙龍在中國水網舉行,來自各方的領導、專家和企業代表以“聚焦環境修復產業發展”為主題,圍繞環境修復產業的政策市場、商業模式、發展前景等內容進行了交流討論。討論中,環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長趙華林做了“我國污染場地環境管理情況及基本思路”的主題發言,對我國污染場地現狀及“十二五”期間污染場地環境管理思路和做法進行了闡述。
環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長趙華林
污染場地環境管理制度逐漸完善
趙華林在介紹我國污染場地的基本情況時指出,污染場地是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需要面對的新環境問題,大量工業企業關停或搬遷,所騰出的工業用地大量成為城市建設用地被再次開發利用,環境隱患尤為突出。
他指出,國務院高度重視污染場地環境管理工作,相關部門正在抓緊制定相關政策法規:2011年,環境保護部制定了《污染場地環境管理暫行辦法》,將擇機發布;污染場地作為重要內容已經納入《全國土壤環境保護規劃(2011-2015)(送審稿)》中,其相關技術標準也正在起草中。環保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有關部門研究起草的《關于保障工業企業場地再開發利用環境安全的通知》即將聯合發布實施,并協調建立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對污染場地再開發利用涉及企業搬遷、土地規劃、土地流轉等環節,環境管理要實行多部門聯合監管。同時,環保部還積極開展污染場地環境管理培訓,提高行業水平。
污染場地環境管理工作重點突出
趙華林強調,雖然我國污染場地環境管理體制正在不斷完善,但仍處于起步階段,還存在污染防治意識薄弱、政策法規不完善、底數嚴重不清、治理修復責任認定困難、污染場地治理修復資金技術缺乏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十二五”期間,國家將以“出重拳、用重典”為主要基調,各部門協同推進污染防治工作;重點抓好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重金屬防治工作,以此推進對水、氣、土壤的防治和保護。通過落實政府和地方的目標責任制、建立行政審查審批制度、開展環保核查三種方式,從區域、流域、點源三個層次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在明確了“十二五”期間污染場地管理工作思路后,趙華林介紹了下一步的工作重點:要重點突出關停、搬遷工業企業原有場地作為城區建設用地再開發利用的污染防治工作;鼓勵地方和行業先試先行,為國家制定相關法規政策積累實踐經驗;建立環保、國土、建設等部門聯合監管機制。近期將組織開展污染場地排查,進行污染場地環境風險評估,建立被污染場地數據庫和環境管理信息系統,與建設、城鄉規劃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切實防范場地污染,加強新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風險評估和污染防治措施驗收工作;完善政策法規,明確污染場地治理修復責任,建立污染場地治理修復制度、標準及規范體系,探索資金機制;加強技術研發和示范工程建設。
趙華林最后指出,包括污染場地治理修復在內的污染防治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要重點突破、協同推進、整體推進,以環評、總量、核查三駕馬車護航,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做好市場監管,切實推進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編輯:鄭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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