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創新水生態文明制度建設。按照水生態文明的總體要求,積極探索符合我市特色的水生態文明建設模式,把水生態文明理念融入到水資源開發、利用、配置、節約、保護的各方面和水利(水務)規劃、建設、管理的各環節,加大水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努力實現人水和諧。
四是完善河湖管理與保護制度。通過強化河湖規劃管理、健全河湖管理體制、加強河湖水域管理等,加快完善河湖管理體系,健全工作機制,改進管理方式,規范涉水活動,促進河湖健康,不斷提高科學管水能力。
五是深化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加快理順水利工程管理體制,確保工程安全運行和效益充分發揮,著力扭轉水利“重建輕管”局面,健全工程良性運行機制,重點是加快推進工程管理現代化建設,落實工程管理經費,繼續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
六是加快水利建設管理改革。通過創新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模式、強化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加快水利行業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等,積極推進設計、管理、施工、招投標等環節市場化改革,努力建設規范有序、管理嚴格的水利建設市場秩序。
七是創新農村水利發展機制。適應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農業現代化建設,創新農村水利體制機制,切實提高基層水利服務能力,加快推動農村水利發展,為糧食安全、農民增收和農村發展提供保障。
八是健全防汛防旱應急保障機制。按照指揮決策科學化、應急處置規范化、防汛搶險專業化的要求,深化防汛防旱管理體制改革,改進防汛防旱調度管理方式、完善防汛防旱決策指揮體系、提高防汛防旱應急保障水平,全面提升水旱災害綜合防御能力。
九是加強水利法治建設和科技創新。堅持依法治水,健全水法規體系建設,深入推進水利綜合執法,保障良好的水事秩序;堅持科學治水,加大科技創新力度,驅動水利改革發展,著力提升水利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
十是完善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投入相結合,積極推進市場化、多元化的水利投入機制改革,通過加大水利公共財政投入、創新投融資機制、廣泛吸引社會資本投資水利建設等舉措,加快建立穩定增長的水利投入機制。
十一是構建水權制度和水價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調節中決定性作用,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水的需求,統籌兼顧水資源開發利用和節約保護的關系,積極推進水權制度建設、水價改革,充分發揮水資源的綜合功能,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6.2強化水利管理
目前,我市民生水利工程建設呈現項目點多、面廣、量大,中小型項目偏多,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和運行管理方面還不完善,現有的水利設施管理不是十分到位。根據《廣東省水利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的通知》《關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等相關文件,結合《廣東省水利建設與管理機制研究》的研究成果,“十三五”我市水利著力扭轉重建輕管,強化水利管理。重點圍繞強化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水利工程運行管理、河湖管理、水權交易制度建設、洪澇災害保險制度建設等方面提出“十三五”水利管理主要任務。
1.水利工程建設管理
根據我市當前水利建設管理現狀,結合《廣東省水利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的通知》要求,認真落實責、權、利相統一的項目法人責任制,將項目法人作為市場主體,納入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管理體系。規范水利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嚴格按規定招標,規范評標工作,健全招標投標監督機制和舉報投訴處理機制,強化水利工程建設主體的從業資格管理。及時總結經驗,創新水利建設管理模式,加大力度推行集中建設管理模式,以區為單位成立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心,集中履行建設期項目法人職責;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多、任務重的地方,有條件的工程,鼓勵推行設計施工總承包模式。不斷深化項目實施管理方式改革,鼓勵成立農民用水協會,探索小型農田水利工程“民事民決”的建設模式,項目由“項目法人”自下而上申報,逐級進行審批。建立項目建設管理公開公示制度,在工程建設項目范圍樹立項目公示牌,對工程的概況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及監督電話等進行公布,廣泛接受社會的監督。
2.水利工程運行管理
我市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大部分工程完工驗收后,交由當地鎮政府水管會負責管理。由于水利工程設施眾多,管理人員不足,管理力量相對薄弱,運行管護經費存在缺口等方面原因,現有管理體制造成部分水利工程存在“有人建,無人管”的難題。“十三五”期間,我市通過農田水利設施產權制度改革和創新運行管護機制試點縣的建設,初步在合山鎮組建農民用水合作社,完成項目區試點任務后,總結試點經驗,在全市范圍推廣實施組建農民用水合作社。構建成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由當地村委會管理,鎮水管會協助管理;大中型水庫由區水務局管理;小型水庫由鎮水管會管理。
推進水利工程管養分離,深化產權制度改革,明晰和移交工程產權。2015年我省組織各市縣(區)進行水利建設用地確權,以此作為契機,我市計劃對所有農田水利工程設施進行產權確認和管理方式確認的改革,按照“誰投資、誰所有”的原則,實行全面所有、集體所有、個人所有等多種所有制形式,落實好農田水利設施產權,規定產權年限一般不超過30年,對符合確權的工程經產權認定后,頒發產權證書。
提高水利工程運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工程管護長效機制。明確責任主體,落實工程縣(市、區)、鎮、村三級管理。市級負責管理:日供千噸以上的農村供水工程,大中型和重點小型水庫,跨鎮的江海堤圍,中型灌區,跨鎮的小型灌區,大中型機電排灌工程和重點小型幾點排灌工程。鎮級負責管理:集中連片的農村供水工程,一般小型水庫,跨村的小型灌區,原由鎮管理的機電排灌工程和重點小型機電排灌工程,堤圍工程。村級管理:分散式農村供水工程,村域內的農田水利設施,包括小山塘、小灌區、小泵站、小堤圍、小水閘、田間渠系等。
建立水利工程管理養護長效機制,探索財政資金購買公共服務的做法,在確保工程安全、公益屬性和生態保護的前提下,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個人競爭參與公益性水利工程管護。多渠道籌集工程管護經費,一是市財政設立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和維修養護專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并逐步增加資金規模;二是在下達的農田項目和涉水項目工程經費中提取1%,用于小型水利工程管護;三是從土地出讓金和水利基金中提取部分管護經費;四是利用水土資源和吸收社會資金,用于小型水利工程養護。出臺《陽江市農田水利設施管護資金管理辦法》。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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