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關于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長效機制的若干意見》答記者問
近日,中辦、國辦印發了《關于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長效機制的若干意見》(廳字〔2017〕25號,以下簡稱《意見》),標志著我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走向規范化、常態化、制度化。記者就此采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
問: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長效機制有什么意義?
答: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系統退化的形勢日趨嚴峻,一些地區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已達到或接近上限。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長效機制,對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狀況開展綜合評價,可以更加清晰地認識不同區域國土空間的特點和屬性,開發現狀、潛力和超載狀況,明確區域資源環境超載問題的根源與癥結,從而實施差異化的管控與管理措施。
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長效機制的建立,是適應我國國情特點、推動綠色發展的必然要求,是化解資源環境瓶頸制約的現實選擇,是提高空間開發管控水平的重要途徑。
長效機制的建立,將切實發揮資源環境監測預警的引導約束作用,有效規范空間開發秩序,合理控制開發強度,切實將各類開發活動限制在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之內,促進人口、經濟、資源環境的空間均衡,對于堅定不移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問:圍繞起草《意見》開展了哪些工作?
答:《意見》是建立在前期技術方法研究、在局部地區試評價、開展政策預研等一系列扎實工作基礎上起草形成的。主要分為以下幾個階段。1.形成總體構想和工作方案。
2014年,國家發改委會同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等部門研究提出有關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的總體構想和工作方案。2.研究提出技術方法。委托中科院會同各有關部門科研機構,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開展專題研究,研究形成了《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技術方法(試行)》。3.開展地方調查與試評價。
赴貴州、浙江、江西等地進行調研,開展京津冀地區試評價,了解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的成效、問題,以及構建長效機制的經驗和做法。4.研究建立監測預警長效機制。
組織相關部門召開監測預警機制專題研討會,啟動長江經濟帶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部署研究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長效機制,形成《意見》并報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
問:《意見》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答:《意見》主要包括總體要求、管控機制、管理機制與保障措施等內容。
第一是總體要求。《意見》提出,要堅定不移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建立數據庫和信息技術平臺,開展對資源環境狀況的監測評價和預警,解析超載成因并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限制性政策,建立手段完備、數據共享、實時高效、管控有力、多方協同的監測預警長效機制。同時,明確了要遵循定期評估與實時監測相結合、設施建設與制度建設相結合、從嚴管制與有效激勵相結合、政府監管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基本原則。
第二是管控機制。按照激勵與約束并重的原則,《意見》重點設計了綜合配套措施與單項管控措施。其中,綜合配套措施主要是針對紅色預警區、綠色無警區以及從臨界超載惡化為超載、臨界超載轉變為不超載等有關等級之間相互轉變實施綜合管理;單項管控措施主要是針對水資源、土地資源、環境、生態和海域等單項評價要素的超載狀況,區分不同影響因子和情形,實施精細化的管控措施。
第三是管理機制。《意見》重點從四個方面設計了管理機制,一是建設監測預警數據庫和信息技術平臺,實現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的綜合監管、動態評估與決策支持;二是建立一體化監測預警評價機制,針對全國、臨界超載地區和不超載地區實施不同頻次的監測;三是建立監測預警評價結論統籌應用機制,各類評價要素及權重綜合集成得出,并經有關部門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后對外發布;四是建立政府與社會協同監督機制,營造全社會齊抓共管、協同監督的良好氛圍。
第四是保障措施。主要明確了加強組織領導、細化配套政策、提升保障能力等工作要求。
問:長效機制的主要特點是什么?
答:長效機制有四方面特點。
一是堅持因地制宜,既對全域國土空間進行定期監測預警,也對超載地區開展加密實時監測預警。
二是注重軟硬結合,既要建設好數據庫和信息技術平臺等“硬件”基礎,也要健全管理機制、管控措施等“軟件”配套。
三是強化激勵約束,既要讓資源環境超載地區受到懲處,也要讓資源環境改善地區得到鼓勵。
四是注重形成合力,既要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又要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的積極性主動性,共同開展監測預警。
問: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評價技術流程是什么?
答: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評價的技術流程如下。
第一步,分別開展陸域評價和海域評價。陸域評價和海域評價均包括基礎評價和專項評價兩部分。基礎評價采用統一指標體系,對所有縣級行政單元進行全覆蓋評價。專項評價根據《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全國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分別對優化開發、重點開發和限制開發區域進行評價。
第二步,分別確定陸域和海域超載類型。根據陸域評價和海域評價結果,對基礎評價與專項評價的超載類型進行組合,確定評價縣域的超載類型。
第三步,分別確定陸域和海域預警等級。針對超載類型開展過程評價,根據資源環境耗損加劇與趨緩程度,進一步確定陸域和海域的預警等級。其中,超載分為紅色和橙色兩個預警等級,臨界超載分為黃色和藍色兩個預警等級,不超載為無警(用綠色表示)。預警等級從高到低依次為紅色、橙色、黃色、藍色和綠色。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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