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環保廳印發了《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管理十不準》和《水質自動監測管理十不準》,詳情如下:
河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河南省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管理“十不準”的通知
各省轄市環境保護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市政建設環保局:
近期,生態環境部對我省個別國控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點受到霧炮車水霧噴淋、無關人員擅自進入站點20米范圍等疑似人為干擾問題進行了函告。為防止類似問題發生,堵塞環境監測管理漏洞,提升全省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結合我省實際,省環保廳制定《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管理十不準》和《水質自動監測管理十不準》,現印發給你們,請嚴格遵照執行。
各地要將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工作作為重要工作,擺上議事日程,建立健全防范和懲治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常抓不懈,抓出成效。一要強化宣傳教育。把嚴防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和“自動監測管理十不準”宣傳到轄區內縣(市、區)各有關部門和個人,把“自動監測管理十不準”張貼到每個站點的醒目位置,杜絕任何環境監測數據造假或疑似造假行為發生。二要加強站點管理。進一步加強站點管理,對有條件的站點3至5米范圍內設置柵欄,柵欄高度在1.8米以上,不足1.8米的采取加高措施;對無條件設置柵欄的站點,制作“站房重地,閑人免進”字樣警示牌,置于站房3至5米范圍內的醒目位置,并于9月15日前完成。三要監督檢查。各地要定期或不定期對站點周邊環境進行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保障站點監測數據不受干擾。對違反“自動監測管理十不準”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要啟動通報、約談和問責機制,嚴肅追責。
附件1 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管理十不準.pdf
附件2 水質自動監測管理十不準.pdf
2018年9月3日
主辦:環境監測處 督辦:環境監測處
河南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8年9月3日印發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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