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導單位:自治區黨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
整改時限:2018年12月底
整改目標:全區2015年未處置的78.6萬噸冶煉廢渣和3.9萬噸含砷廢渣得到妥善處置;全區累計堆存的未經綜合利用和處置的286.6萬噸廢渣長期違規堆存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整改措施:
自治區環保廳負責統籌協調、調度、推進全區有色金屬冶煉廢渣、含砷廢渣的綜合利用和處置工作。相關盟市黨委、政府負責制定綜合利用和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一)明確責任主體,細化分解任務。2015年,包頭市共有3家企業產生1.17萬噸有色金屬廢渣。同時,3家企業還有歷年累計違規貯存的0.45萬噸有色金屬廢渣;2015年,赤峰市共有5家企業產生38.04萬噸有色金屬廢渣和3.9萬噸含砷廢渣。其中,4家企業還有歷年累計違規貯存的105.7萬噸有色金屬廢渣,1家有2.93萬噸含砷廢渣;2015年,巴彥淖爾市共有5家企業產生29.79萬噸有色金屬廢渣。其中,3家企業還有歷年累計違規貯存的118.5萬噸有色金屬廢渣;2015年,錫林郭勒盟有1家企業產生9.25萬噸有色金屬廢渣,同時,該企業還有歷年累計違規貯存的59萬噸有色金屬廢渣;2015年,通遼市共有2家企業產生0.22萬噸有色金屬廢渣。其中,1家還有歷年累計違規貯存的0.003萬噸有色金屬廢渣;2015年,阿拉善盟有1家企業產生0.17萬噸有色金屬廢渣。以上企業要嚴格按照危廢利用處置相關規定,制定詳細的利用處置計劃,倒排工期、限期完成整改。
(二)加大監管力度,按期完成任務。自治區環保廳按月調度、按季督導。有關盟市黨委、政府嚴格按照綜合利用和處置方案,督促企業按期完成整改。
(三)加大執法力度,依法追究責任。對違法違規堆存危險廢物的企業,有關盟市政府要逐家進行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四)舉一反三,建立長效機制。自治區環保廳對各盟市的冶煉廢渣和含砷廢渣處置利用情況進行全面排查,摸清產生量、轉移量和處置能力,要求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對產生的冶煉廢渣和含砷廢渣及時處置利用。
(五)自治區案件查辦組啟動調查問責程序,查清事實,分清責任,依法依規追究相關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十四、神華包頭煤化工2000噸活性污泥、包頭鋁業公司6300噸電解槽大修渣超期貯存。
責任單位:包頭市黨委、政府
督導單位:自治區環保廳
整改時限:2017年12月底
整改目標:對2家企業存量危廢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置
整改措施:
自治區環保廳負責督促指導包頭市對神華煤化工2000噸污泥、包頭鋁業公司6300噸電解槽大修渣超期儲存依法查處和無害化處置工作;包頭市黨委、政府督促企業制定處置方案、按期完成各項整改工作。
(一)包頭市責令神華包頭煤化工、包頭鋁業公司強化內部監管,按期確保危險廢物臨時貯存場所的環境安全;
(二)2家企業將超期貯存危廢的種類、數量、堆存場所等情況報送包頭市政府,由包頭市對企業有關情況進行全面核查;
(三)啟動實施神華包頭煤化工污泥無害化處置項目。神華包頭煤化工根據國家環保部評估中心對煤制烯烴項目后評價提出的有關活性污泥綜合利用建議,采用GE水煤漿氣化工藝,將活性污泥與原料煤復配制漿,送入氣化爐制取合成氣,對產生的活性污泥全部予以綜合利用。
(四)2016年底包頭鋁業公司電解槽大修渣無害化處理項目建成并投運。項目位于包頭市東河區包頭鋁業有限公司炭素廠廠區內,總占地面積2700平方米,總投資1400萬元,建設處理能力為10000噸/年,2016年10月25日開工建設。
(五)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整改時限推進無害化處置項目順利投入運行,按期將企業存量危廢全部處置完畢。
四十五、包頭市危廢綜合處置中心自2011年建成以來,一直未能正常運行,導致該地區危廢不能及時有效處理。企業廠區暫存2412噸危險廢物,大量危險廢物露天堆放,環境風險隱患突出。
責任單位:包頭市黨委、政府
督導單位:自治區環保廳
追責單位:自治區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案件查辦組
整改時限:2017年12月底
整改目標:實現包頭危險廢物處置中心正常運行、盡快處置廠區暫存的2412噸危險廢物,消除環境風險隱患。
整改措施:
自治區環保廳負責督促指導包頭市黨委、政府全力推進危廢綜合處置中心綜合整治工作。
(一)包頭市委、政府成立專項整改領導小組。明確包頭市危廢綜合處置中心運營責任主體,制定專項整改方案,嚴格落實整改措施和整改責任。
(二)包頭危險廢物處置中心要按照國家危險廢物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完善相關手續,確保如期正常運營。責成企業限期對場內暫存的2412噸危險廢物進行妥善處置。
(三)自治區案件查辦組啟動調查問責程序,查清事實,分清責任,依法依規追究相關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十六、包頭市石拐工業園區企業產生的固體廢物在附近溝壑堆存已經幾十年。
責任單位:包頭市黨委、政府
督導單位:自治區環保廳
整改時限:2018年12月底
整改目標:建設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固廢填埋場,妥善處置在附近溝壑堆存的固體廢物
整改措施:
自治區環保廳負責督促指導包頭市黨委、政府全力推進包頭市石拐工業園區企業堆存的固體廢物清理整治工作。
(一)包頭市立即組織開展固廢種類、數量、堆存場所自查工作,并制定處置方案;
(二)啟動實施石拐工業園區冶金類工業固廢處置場一期、二期工程建設,三解決歷史固體廢棄物長期堆放問題,規范工業園區固廢收集、清運、處置。
建設一期處置場:處置場占地面積72畝,庫容42萬立方米、65萬噸,概算投資3180萬元。計劃2017年4月初開始施工,2017年7月30日前完成施工,2017年8月30日前正式投入運行,對堆存的固體廢物實施處置。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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